德安县居民生活用水6月1日起实施阶梯水价

  据德安县物价局有关文件:6月1日起,德安县居民生活用水实施阶梯水价和自来水价格调整。

  据了解,德安县居民生活用水从2018年6月1日起,将由原来统一收取每吨1.30元,改为根据用水类别分级,以年度为结算周期,按累计用水量核算水价,收取每吨1.60元(一类月均30吨内)、2.40元(二类月均30—50吨)和4.80元(三类月均50吨以上);非居民生活用水统一调整为每吨2.10元;特种行业用水维持原价6元/吨不变。

  据批复,从2018年6月1日起,未实行“一户一表”改造的合表居民用户,其用水价格1.60元/吨。另外,对德安县中心城区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《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》的困难户、低保户,享受优惠政策,实行减半收费。